- 退換貨細則:
- 若運送過程導致產品瑕疵(如變質、異味、過期、重量不足),或因運送過程導致商品受損壞者,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,到貨7日內可更換新品。另,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」。因肉品等冷凍食品或生鮮商品屬消耗性商品,商品屬性特殊且有保存期限等問題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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